履行“积极责任”助企业良性发展
一家企业个体作为存在于社会之中,不可避免地要与企业外的社会群体发生经济交往,进行利益交换。企业与外部环境发生的关系,主要有企业和企业的关系、企业与生态自然的关系、企业与社会群体的关系三个方面。企业与社会群体的关系,是影响企业内部生存环境的最主要关系,它实质上是微观和宏观对立统一的关系。企业本身是一个微观的主体,但其活动却是社会的。企业既然存在于社会之中,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发展的必要义务,也是一个企业对社会应负的责任。一个企业应以一种有利于社会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企业社会责任通常是指企业承担的高于自己目标的社会义务。如果一个企业不仅承担了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义务,还承担了“追求对社会有利的长期目标”的义务,我们就说该企业是有社会责任的。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道德以及公共利益等方面,由经济责任、持续发展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等构成。这里不仅指企业责任,还有其他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又可分为“积极责任”和“消极责任”。积极责任也叫做预期的社会责任。对于企业来说,它要求企业采取积极行动,促成有利于社会的后果的产生或防止坏的结果的产生。消极责任或者说过去责任、法律责任,则只是在企业的行为对社会产生有害后果时,要求予以补救。一个成熟的企业、负责人的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应当承担“积极责任”,“积极责任”对于企业的发展壮大至为关键,履行“积极责任”的企业与社会群体的关系良性互动,可以为企业自身的发展争取良好的外部坏境。 深圳市博奕方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成员,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成员,广东省管理咨询协会理事单位,广东省管理咨询优秀服务机构,是国内最早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咨询公司,一直以来引领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咨询。CSRA6dgCSRAhsu我们的宗旨是帮助中国企业提升社会责任意识、改进社会责任表现和管理水平。致力于实现真正合规和提升CSR水平,真正提升企业竞争力和促进成功的商业运作。
(本文转自博奕方略社会责任研究员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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