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wang 发表于 2012-3-6 13:26:25

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衡量

<p>一.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绩效</p><p>自从1953年鲍恩提出“企业应该自愿地承担社会责任”后,学术界和企业界开始接受这个概念。但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如何实施及评价,尚未形成统一看法。</p><p>在这个背景下,20世纪70年代末,普林斯顿认为企业社会绩效是对CSR的一个既精确又能够数量化的操作性定义。时隔不久,卡罗尔提出了企业社会绩效三维模型。他认为企业社会绩效的概念包括企业社会责任、社会回应和社会议题这三个维度。</p><p>在80年代,沃蒂克和科克伦对卡罗尔模型进行了拓展,主要的贡献就是把“责任-响应-社会问题”三维结构拓展为“原则-过程-政策”的模型。沃蒂克和科克伦认为:“企业社会绩效反映了企业社会责任原则、企业的社会响应过程和社会问题有关政策三者的交互作用。”</p><p>20世纪90年代,伍德认为,沃蒂克和科克伦对企业社会绩效的定义代表了研究者们对企业和社会的进一步认识,但她仍然指出一些问题,为此伍德重新定义了企业社会绩效:“企业社会绩效是一个商业组织的社会责任原则、社会响应过程、与企业社会关系有关的政策、计划和可观察到的结果的总和。”</p><p>本世纪初,库珀提出,企业社会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实际上是一对形影相随的概念,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该为其影响到他人、社会和环境的所有行为负有责任,由此产生的包含外部性维度的绩效就是企业社会绩效。</p><p>综上所述,本研究认为企业社会绩效即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是指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可以被衡量的各种行为结果和外在影响的总和。</p><p>二.为什么要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绩效</p><p>(一)实证检验的需要</p><p>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专注于企业社会责任界定的规范研究;另一方面是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实证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规范研究逐渐让位于实证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的关系是一个研究重点。而要探讨这二者关系,前提条件是要对上述两种绩效进行衡量。</p><p>(二)与利益相关方沟通,改进企业绩效的需要</p><p>企业要对利益相关方履行社会责任,在经营决策中必须考虑他们的利益。唐纳德森和邓菲认为,倘若企业忽视其社会责任,对其利益相关方的合理利益要求不作慎重考虑且尽量满足的话,那么这种企业的长久生存和持续发展就很成问题了。</p><p>随着利益相关方理论的逐渐成熟,对企业社会绩效的衡量便是由利益相关方做出的。而利益相关方评价的过程实际上是企业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能够使企业明确关键利益相关方的期望,鉴别对社会责任绩效负责的人员,促进绩效的改进。</p><p>(三)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需要</p><p>世界经济论坛认为,具有社会责任感是决定企业能否在全球化动作中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得好的企业更有竞争力。那么通过衡量本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可以明确企业相对于同行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劣势,从而有的放矢地调整企业总体战略,赢得市场和利润,最终实现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p><p>三.如何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绩效</p><p>A.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p><p>国外理论界对企业社会绩效衡量的研究以20世纪80年代为分界,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80年代前的研究主要关注企业如何处理社会问题和承担社会责任两个方面,主要应用的方法是声誉指数法和内容分析法;80年代开始,利益相关方理论盛行,西方理论界针对企业社会绩效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利益相关方衡量模型。综合来看,这些衡量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类。</p><p>(一)声誉指数法</p><p>对企业社会责任最简单的衡量方法是研究者把自己或权威机构对公司所享有的社会声誉的评定结果作为评价其社会责任绩效的标准。早期的研究者采用了这一思路,即所谓的“声誉指数法”。例如莫斯科韦茨在1972年选出了14家他认为社会责任绩效较好的企业,并根据自己评定的标准建立了一套声誉指标体系,把企业分成了“优异的”、“值得鼓励的”和“最差的”三类。但他没有说明具体的指标评定依据,指标的主观性很强,可信度及应用性较弱。这也是“声誉指数”法的缺陷所在。</p><p>(二)内容分析法</p><p>“内容分析法”主要是通过分析公司公开的各类文件,特别是公司年度报告来制订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评价标准。典型的有Abbott和Monsen根据Ernst和Ernst所编制的《财富》500强年报摘要的内容,按照其是否体现出企业参与社会责任活动的情况来构建的“社会参与度披露(SID)指标”,该指标从环境、机会平等、人力资源、社区活动、产品及其它六大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绩效进行量化。</p><p>“内容分析法”的优点是易获性、公开性、有效性、可检验性和客观性。缺点是披露的真实性较低,而且该方法对于那些不能定量化的社会责任的评价显得无能为力。</p><p>(三)利益相关方法</p><p>利益相关方理论的发展使企业社会责任的衡量有了更具体、细化的载体,学者们开始认识到:企业社会绩效即是对相关利益方的责任管理。同时,各种利益相关方评价模型相继被提出,其中影响最大的有以下几种。</p><p>1.KLD指数</p><p>它是体现利益相关方理论带给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新内容的一个最为典型的例子,于上世纪90年代,由著名的社会责任型投资基金(SRI)管理公司KLD公司建立。KLD指数从环境、社区关系、雇用关系、机会平等、消费者关系五个方面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评价。后来成为西方企业社会责任领域中应用最广泛的测评工具。</p><p>具体的测评方法是:(1)先用定性筛选法淘汰从事军备、酒精、烟草等违背社会责任的企业;(2)设置8个与企业社会绩效相关的变量来衡量企业对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这些变量分别是产品安全、社区关系、环境保护、妇女及少数民族问题、员工关系、飞核能、军事消减和南非问题等;(3)根据量表项目对目标企业按五个等级(-2到+2)进行评分。</p><p>KLD指数突出的优点有:(1)允许研究者跨越时间维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连续评价,可以较好地评估企业社会责任状况的变化。(2)企业是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评估,增加了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缺点是没有加权,仍需依靠个人倾向性做判断。</p><p>2.外部利益相关方模式</p><p>外部利益相关方模式由索尼菲尔德提出,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评价应是企业为完善自己的管理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管理,而让外部利益相关方对其社会责任进行评价。</p><p>他在1982年通过对美国林业的外部利益相关方的问卷调查,从社会责任和社会回应两方面对六家企业进行社会责任评价。其中,社会回应的7个维度是:(1)局外人的可接近性;(2)对公共事务的有准备性;(3)在公共活动中的可靠性、一贯性;(4)企业对外言论的可信性;(5)在外部批评者眼中的合法性;(6)对外界重大事件的关注程度;(7)公众利益与企业利益的清晰度。</p><p>该模式的优点有:(1)通过外部利益相关方评价企业的社会责任,给企业的利益相关方提供指导,利于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感;(2)采用定量统计分析法,可以对不同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评价。缺点是忽略了内部的重要利益相关方(如员工),反映企业社会责任的七个维度无权重区别。</p><p>3.内部利益相关方模式</p><p>奥泼乐,卡罗尔和哈特菲尔德在1985年对福布斯杂志企业名录中所列企业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间的关系实证研究中,企业社会绩效的衡量标准就是奥泼乐等人开发的企业社会责任取向量表。</p><p>该量表是以卡罗尔的金字塔模型为基础,从经济、法律、伦理和自愿四种责任分设不同的测评指标,让企业高管对其重要性打分,同时评定自己企业的履行情况。在该研究中,奥泼乐等人是以四大类共117项指标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状况进行衡量。1990年,奥泼乐把该量表的测评项目和评分标准做了进一步的开发,使其更具体化。最后形成的量表包含15套四选一的题目。</p><p>该量表的优点是:体现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多元性,指标体系全面具体。缺陷是:评价结论来自企业高管的主观判断,而且他测量的更多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向,而不是实际行为和结果。</p><p>4.RADP模式</p><p>RADP衡量模式的提出者是克拉克森。通过实证研究,他认为应从员工、股东、顾客、供应商、公众利益相关方等方面评价企业社会绩效。在此基础上,克拉克森借鉴了沃蒂克和科克伦描述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的四个术语(“对抗型”、“防御型”、“适应型”和“预见型”),建立了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RDAP模式。</p><p>RDAP模式的优点在于从利益相关方的视角评价,能体现利益相关方的实际要求;量表内容详尽,评分标准具体,可作为有效评估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工具。其缺点是:把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粗略地分为四种类型,同一级别的难以精确的相互比较;评价的资料和数据来源于企业内部,真实性和可靠性存在问题,且不利于内外部利益相关方的沟通。</p><p>(四)其它衡量方法</p><p>除以上衡量方法外,比较有影响力的还有财富指数、《商业伦理》评选的“企业公民100佳”、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以及FTSE4Good社会责任指数等等。</p><p>1.财富指数其实就是《财富》杂志每年在年度“美国最受欢迎的企业”报告中所公布的“企业声望调查”的结果。该指数是综合考虑企业本身财务分析、资深企业经营者、外部董事等的评价来评估衡量企业声誉。它对企业在八方面进行定量评估:管理质量,产品和服务质量,创新性,长期投资价值,财政制度的健全程度,人才的吸引、培养、使用和保留,对社区和环境负责,企业资产的广泛使用。评分标准为1到10分,挑选出各产业前十名企业,再结合这些等级,产生一般企业声誉指数。格里芬与马洪指出,财富指数对企业社区和环境社会责任评估是研究中应用最普遍的工具之一。</p><p>该指数的优点有:(1)采用了大样本数据;(2)不同公司间具有可比性;(3)数据的有效性及可检验性。缺点是:财务绩效的指标较多且高度相关;社会责任的指标较少;测评结果体现的是企业的声望而不是社会责任。伍德和琼斯就怀疑说:“一个公司可以在‘声誉’方面获得很高的总分数,但在公司社会责任某个方面的绩效却很差劲。”</p><p>2.《商业伦理》每年都出版“企业公民100佳”报告专集。它评选的标准有:(1)有雇员急切想做而不是被迫的社区服务计划;(2)在社区服务上采取得力的措施;(3)鼓励雇员表现自己的个性;(4)探求创新性的办法,以缓解雇员生活上的压力;(4)采用团队工作法开发产品并为顾客提供服务;(5)表现出自己在致力追求优良的企业社会绩效。维厄斯库和莫菲在他们的实证研究中就将“企业公民100佳”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指标。</p><p>3.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是由道•琼斯指数、STOXX有限公司和可持续资产管理集团三方联合推出的。企业可持续发展评估指标体系被用来对道•琼斯指数所覆盖的24个国家58个工业组织中前10%的在可持续发展领域领先的公司进行评估。该指标体系中指标分为两类:通用标准和与特定产业相关的标准,权重各占50%。评估分为经济、环境和社会部分,涵盖了问卷调查、媒体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分析。</p><p>该指标体系的优点:(1)既包括通用指标,也涉及具体的行业指标,这使得不同的行业更可比性;(2)编制机构独立,有助于保证指数的独立性和公正性;(3)外部审计的方式保证研究的客观性和研究质量。缺陷是很多基础性指标涉及不多,多数指标与企业的应尽责任、愿尽责任有关。且指标体系中以定性指标居多。</p><p>4.FTSE4Good社会责任指数于2001年7月由全球指数制定和管理的领导者—富时集团发布,是从原有的伦敦金融时报指数(FTSE)中创立的另一系列的可持续性投资指数。要列入FTSE4Good指数系列,必须是富时集团的综合指数成员或富时集团的已开发国家指数的成员。该指标体系主要涉及六方面:环境、利益相关方、人权、供应链中的劳工、反贿赂和气候变化。同时还通过核心指标和期望指标区分指标的重要性。</p><p>其优点是最初作为投资者责任投资的衡量基准的指数对使用它的利益相关方也产生了变革性的影响。例如对企业来说,他们把FTSE4Good社会责任指数作为进行负责人经营管理的框架;对于非政府组织来说,他们把它作为挑选潜在合作者和出资人的尺度。缺陷是与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类似,该指标体系中以定性指标居多。</p><p>B.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p><p>国内在企业社会绩效衡量方面的研究尚未起步。与企业社会绩效衡量有些关联的研究有:刘文鹏提出的非财务性业绩评价系统;赵雯从企业是生产组织并且是生产关系的载体出发,认为企业评价应以满足各不相同的利益集团的要求与期望;这些研究仅在观念上突破了传统的企业财务评价理论,对于如何具体衡量企业的社会绩效,并没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国内现有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主要体现在一些评奖指标上,主要是以下几种:</p><p>(一)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金蜜蜂奖”</p><p>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金蜜蜂奖”评选由《WTO经济导刊》杂志社主办,通过企业提交“金蜜蜂奖”遴选企业评估问卷及责任竞争力案例,由评审委员会评估排名。“金蜜蜂奖”于2008年进行了第一次评奖,是一个较新的社会责任评选活动。评估标准具体指标分为:企业社会责任战略与治理、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信息披露和责任竞争力典型实践,共19个选择性问题。</p><p>“金蜜蜂奖”的特点:(1)评估指标覆盖面广,指标的设定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实际;(2)包含禁入标准,有利于提高标准的权威性;(2)评估系统可作为企业自我评估的工具,发现其优势与不足,通过自我改进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水准。</p><p>(二)“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p><p>“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由商业传媒机构21世纪报系旗下《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商业评论》发起主办,是国内最早推广“企业公民”概念的评价活动。它是由企业公民理念概述、企业公民组织架构、企业公民行为分类调查、实践企业公民理念的具体行为资料和企业公民基本数据五方面的内容构成。指标体系函盖善待股东、员工、客户、环境与资源、合作伙伴和社会六部分。</p><p>“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的特点:(1)标准全面。标准覆盖了企业利益相关方的主要方面,每项内容又包括了利益相关方关心的主要问题;(2)指标平衡具体。例如,客户的标准,既包括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也包括对客户反馈的有效反应。</p><p>(三)社会科学院“中国100强社会责任指数”</p><p>《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编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自2009年10月开始连续三年发布蓝皮书,以中国100强系列企业为研究对象,依据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财务报告,企业官方网站等主动披露的责任信息来进行综合评价。报告框架分为总论、指数篇、专题篇以及附录。2011年发布的第三本蓝皮书将三类企业分开进行评价。对国有企业100强、民营企业100强、外资企业100强的社会责任管理现状和信息披露水平进行了全方位的的研究,形成了中国100强社会责任指数。</p><p>这一指标参考了国际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国内企业社会责任倡议书及世界500强企业的社会责任评估体系。从商业贿赂制度、产品合格率、社保健康培训、节能减排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蓝皮书从责任管理、市场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四个方面评价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水平。为了直观反映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现状和信息披露水平,根据得分情况将企业分为五类:卓越者、领先者、追赶者、起步者和旁观者。</p><p>“中国100强社会责任指数”的特点:(1)体系比较完整,评价体系以责任管理为核心,分别从市场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对企业进行评估;(2)全面评价与专题研究相结合:对三类企业进行专题研究,且有企业社会责任负面信息披露的专题研究,这在国际上也是很新的研究领域。</p><p>(作者单位: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研究中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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