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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送达流程 [打印本页]

作者: rongyuan_123    时间: 2009-9-21 20:45
标题: 讨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送达流程
用人单位在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应注意解除通知的送达流程及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以旷工为例,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1、单位以书面形式将通知员工上班的文件直接送达员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若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如果员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公司可以公告送达,通过新闻媒介通知。在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2、在送达后,企业可按规章制度对旷工的员工做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但对于制造业普工流动率大,员工一般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说直白一点就是以旷工自离,对于此类人员之解除劳动合同,大家是否都有严格按上述流程来进行书面告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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