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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运会组委会决定:退还烟企数千万元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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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10-15 11: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烟草业承担的所谓“企业社会责任”,目标是促进烟草消费。。。这个公约讲得相当有道理!
2#
发表于 2009-10-15 14: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湘里人家在2009-10-15 12:13:39的发言:
烟酒占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大份额,我每天为中国的国民经济增加五元。。。[em140]

吸烟有害健康,这个命题从来就不过时的说!

3#
发表于 2009-10-15 15: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boyi在2009-10-15 11:35:35的发言:

《公约》第5.3条实施准则指出,烟草行业举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目的是把他的形象从生产和销售致死产品的本质,或对制定和执行公共卫生政策带来的干扰拉开距离。烟草业承担的所谓“企业社会责任”,目标是促进烟草消费,它是一种市场营销,也是公共关系战略,属于《公约》对广告、促销和赞助的定义范围。

我只是在想,烟草企业已经被定义为是从事生产和销售致死新产品,所以无论是否想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活动都已经是欲盖弥彰。

也就是说,行业的性质被认定了,企业本身做什么都白搭。

那就可以不用再捐款,不用再做慈善,不用再考虑为社会解决就业问题。。。等等等等。。。

非常困惑!或许只有不再存在这个行业,才是真正的社会责任???

严重点说,就象吸毒一样,你做了这个行业就是在害人,无论捐多少钱做多少慈善,都无法掩盖那些钱是血淋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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