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1:劳动者在休息休假期间可否获得工资? 律师解答:正常休息日(每星期六、日)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法定休息时间,在计薪时一般不算入在内。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平均到日工资时,都是不包括正常休息日在内的。一年一般有52个周末,104个休息日,因此,劳动者每月的计薪天数为(365-104天)/12月=21.75天。除正常休息日之外的以下休息休假期间,劳动者均可获得工资: (1)法定节假日(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共计放假11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的标准支付工资。将月工资平均到日工资时,不能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2)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即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下同)支付劳动者工资。 (3)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4)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