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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 (记者张莹、钟达文)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向媒体公布了20名因交通肇事逃逸被终身禁驾的人员名单,这20名驾驶人员均是因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且构成犯罪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这20名人员将终身不得再度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介绍,这是深圳第一次向社会公布终身禁驾的司机名单。这批被终身禁驾的司机全部为男性,年龄最小的为22岁,最大的为56岁,25岁至45岁人员有16人,占80%;以驾驶为职业的9名,占45%;被终身禁驾的司机中还有两名香港人。此次终身禁驾的20人中,有1人为醉酒驾驶撞人逃逸,3人酒后驾驶撞人逃逸。 市交警局事故科副科长罗宏伟介绍,交警有关部门依据法院判决,对被判决构成交通肇事罪且有逃逸行为的司机处以终身禁驾的处罚。而且一经处罚,将把信息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该驾驶员的信息将被锁定为“终身禁驾”,无论在深圳还是异地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同治酒后驾驶一样,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一来,交通事故或可大大减少,生命安全将会更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