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工厂以员工按件计薪为由,不给工人缴纳工伤保险和进行工伤认定的做法简直是可笑和脑残之致,不知是在愚人还是愚己。 企业必须依法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按当地政府规定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这个和员工的劳动报酬是否是按计时还是按计件毫无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因此,该工厂不给小宋缴纳工伤保险和进行工伤认定是违法的。 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因此,小宋可根据自身受伤情况及医院诊断情况并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劳动部门出面解决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