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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援沃尔玛员工集体维权----- 沃尔玛推“优化分流”员工质疑“变相裁员” 涉及上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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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5 23:36: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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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4月16日消息:去年、前年均卷入“裁员风波”的全球零售业巨头沃尔玛,现在又因“优化计划”被指变相裁员。

  记者昨日从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成都方面获悉,涉及到的成都员工人数尚“不确定”。有消息称,沃尔玛成都门店个别经理主管已经接到调整通知。

  2008年沃尔玛中国区销售额约为278亿元,同比上涨30.6%。今年3月16日,在全球著名的人力咨询公司翰威特(中国)评选的2009年中国企业最佳雇主中,沃尔玛获得“最佳雇主”称号。

  按沃尔玛中国区发言人的说法,沃尔玛将在中国大陆超过140家门店精简人事结构,这是根据沃尔玛中国公司今年推出的新店建设和组织架构的优化计划进行的。根据这一计划,目前中国门店的5层管理结构(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主管)将减少一层,涉及到的员工将在“转职新店”、“在本店降职、降薪”和“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中作出选择。

  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成都公司事务经理尹劲松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不是“裁员计划”。而是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新店不断开张,部分管理层员工将到其他地方工作;此次分流不涉及沃尔玛旗下的好又多员工。

  目前,沃尔玛在成都有交大、SM广场两家店,加上德阳、绵阳、宜宾各一家,沃尔玛在川内共有5家门店。对于“是否即将在四川开新店”的问题,尹劲松称“暂时不会”。

  有知情人估算,今年沃尔玛在全国将开业39家商场,目前已经开业10多家,后续最多还有20余家商场开业,可消化80名副总、400名主管。沃尔玛在中国内地140余家门店中包括140多名沃尔玛门店常务副总、140多名副总、近900名经理、1300余名主管,共计近2500人被列入“分流”名单。据了解,上周六,沃尔玛成都门店的个别经理主管已经接到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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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5 23:36:50 | 只看该作者
视频: 沃尔玛推“优化分流”“变相裁员” 可能涉及近万人
知名律师:员工不愿平调 解雇肯定不妥


  《沃尔玛优化分流被疑“变相裁员”》追踪?

  本报讯(记者/叶明华)是“优化分流”还是“变相裁员”?“降薪降职”、“平调外地”、“补偿离职”的安排是否合理?沃尔玛公司与工会代表昨日再次坐到了谈判桌前。

  “协商有进展,但未达成最终协议。”一名员工代表对记者说。在对双方的谈判进程保持关注的同时,我们就劳资双方争议的焦点采访了深圳知名律师、劳动仲裁网首席律师、劳动合同法网顾问、中国劳动学会会员李迎春。

  “解除劳动合同须有法定理由”

  记者:您如何看待沃尔玛公司此次推出的“优化分流”方案?

  李迎春:目前还不能简单地判断其究竟是“人员优化分流”还是“变相裁员”。

  记者:按照沃尔玛开出的选项,如果员工不接受,就得接受“补偿离职”,而企业将会给予其“n+1”的补偿,这个补偿额度是否合理?

  李迎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变更劳动合同条款的时候,必须和员工进行协商。如果员工不同意“降薪降职”和“平调外地”,企业就将员工解雇,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不妥的。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法定的理由,劳动者必须具有违反相关的管理规定,或者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没有这些行为,企业将其解雇的话,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不是“n+1”的补偿方式了,而应该是“2n”,即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说一个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里工作了5年,如果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得补偿6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违法解除的话,就得补偿10个月的工资了。

  “劳动者依法而行,权利应不会受损”

  记者:在这样一场谈判和协商中,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李迎春:我觉得在谈判协商过程中,工会作为集体的代表去和企业谈判效果会更好,劳动者在这个过程中只要查看清楚自己和企业所签订的各项合同条款,看清楚究竟有没有约定工作地点和其他特殊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然后依法按部就班地去和企业协商,去申请调解和劳动仲裁,就应该不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在协商过程中,建议劳动者坚持自己的观点,依法而行,当企业提出一些低于法定标准的条件时,不要随便应许并签订一些对自己不利的协议。

  如果最终企业还是要解除劳动合同,那员工有两个选择,一个选择就是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另一个就是要求企业赔偿。

(《南方日报》责任编辑:李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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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5 23:37:24 | 只看该作者
湖南工人报
□ 本报记者 何爱华

  “喂,是沃尔玛田经理吗?请问,你们的书面材料是否已备齐?”4月15日,长沙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陈楚奇上班后的第一件事,是催促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事务区域经理田武星尽快按约定时间,将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集体合同及近日沃尔玛人事调整方案等书面材料报送市总。
  事发突然。4月14日,长沙沃尔玛数名员工向媒体投诉,称沃尔玛长沙3家店约有近40名管理人员将面临“被裁”。在经济环境低迷的大背景下,长沙沃尔玛“裁员”风波一时甚嚣尘上。
  此时的田武星,似乎很忙。电话里的答复是“上午正和三家店的代表协商此事和正在协商中”。
工会不会缺位
  见到记者,陈楚奇表示,工会的态度一贯明朗:任何时候都会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陈楚奇特别强调了“依法”两字。“因为目前为止,市总还没有接到任何文字材料。即使事发后田武星以及沃尔玛长沙店相关人事部门负责人、黄兴店工会薛主席等四人到了市总,但也只是对此事进行口头说明。我们更没有收到沃尔玛员工的申诉材料。”尽管再三强调,暂不方便对此事进行评论,陈楚奇还是被记者探出“口风”:工会不会在这件事上缺位。
  陈楚奇介绍,沃尔玛相关人员来市总“口头说明”了两点。一是公司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只是需要储备的管理人员充实到新店;另外公司要减少管理层人员,实现管理层“扁平化”。对这近40名员工,只是进行岗位调整,根本不存在裁员一说。
  据了解,沃尔玛的调整分三条路径:一是异地安置;二是降职使用;三是不接受公司调整也协商不成者,公司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沃尔玛的这种做法是否是变相裁员?陈楚奇说,要下定论,为时还早。之所以催促沃尔玛提交书面材料,也就是想让此事早日尘埃落定。“现在最主要的,是要了解沃尔玛的做法是否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陈楚奇所指的法律框架,主要针对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在合同期内对其工作地点、劳动待遇、劳动内容发生变更,那沃尔玛的这次‘调整’则属于正常的管理行为;如果没有约定,也协商不成,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个人希望沃尔玛尽量不要发生这样的事情。”
暂无连锁反应
  随即记者联系了其他有沃尔玛店所在地的市州工会。
  岳阳市外工委主任刘沅肯定地答复,沃尔玛岳阳店“不会有事”。前不久,沃尔玛岳阳店积极响应岳阳市总工会共同约定倡议,表示不减薪、不裁员,目前共同约定文本已报送沃尔玛中国总部;郴州市总法律保障部的唐丽芳说,郴州沃尔玛店很平静,没有出现类似现象。但他们都表示,一定会关注此事。
  唯一有所动静的是沃尔玛娄底店。据娄底市总副主席谭顺畅介绍,4月13日,沃尔玛娄底店已在第一时间向市总报告,娄底店约有10名管理人员将进行岗位调整,沃方还保证,这次纯属工作调整,不涉及降薪减员。谭顺畅明确表示,企业如若降薪裁员,须先告知工会,并且一定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至于长沙沃尔玛的结果是否会类似娄底沃尔玛,抑或是经济性裁员?陈楚奇说,田武星已明确表示,事发至今还没有接到沃尔玛中国总部新的指示。如果有新的通知下来,会及时向市总报告。
  据记者了解,从去年年底开始,在网络上就盛传着一份涉及多家跨国企业的“大裁员名单”,这份提及了178家各类企业的裁员名单,以邮件的形式在各大公司的白领中广为传播,引发了白领阶层的一片恐慌。
  而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的“企业裁员超20人需提前说明”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已有明确规定。陈楚奇认为,国务院之所以要特别重申这一法律条文,是强调企业要遵守法律,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而隐含的意义是,呼吁企业尽量不裁员。
(稿源:湖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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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6 00:48:0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较早的新闻了,上半年曾经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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