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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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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16:47: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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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于2010年7月1日起生效施行。

广东省应急亮点:

1.全国第一家应急管理学会将于7月20日在广东挂牌成立;

2.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钟南山等便成为“非典”期间的应急专家;

3.在全国率先推动并成立唯一一所应急管理学院——暨南大学应急管理学院,可招收应急本科专业;

4.发起建立全国首个省级区域性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内地九省区应急管理联运机制。

——各省、市、区、县、街道等各级政府都设有应急办公室,以便随时联动处置突发事件及向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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