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03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务院公布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2-10 21:22: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社会责任专业人士,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12月8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 粤ICP备07511431  

GMT+8, 2024-6-18 22:40 , Processed in 0.14827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