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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与企业实施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6-4-23 16:36
标题: 关于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与企业实施方案
本帖最后由 xiaowang 于 2016-4-23 16:38 编辑

关于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与企业实施方案,有客户曾经问过这个问题,现把回复摘录如下:
1.      生育津貼計算方式:
a.順產(分四個月墊付): 生育津貼=該員工產假前12月平均工資÷30天×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
                   b.剖腹產(分五個月墊付): 生育津貼=該員工產假前12月平均工資÷30天×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2.      上述公式的平均工資是指工時工資?還是總工資(工時工資+績效獎金)?還是實發工資(總工資-社保等代扣款)?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3.      少數員工未休完產假, 提前上班, 就會產生兩個工資, 如何解決?
不用解决,生育津贴是法定的;提前上班工资是劳动所得。话又说回来,这员工也够拼的。
4.      如公司墊付工資總額超過社保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貼, 如何處理減少公司的支出?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按劳动合同,一般不会出现垫付超过社会支出的情况。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低于或等于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则可减少公司支出。
5.如公司墊付工資總額低于社保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貼, 由公司補足差額, 那就意味著財務部還需要再制作補足工資單?
   是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公司不能赚国家的钱啊。证明公司确实已将津贴余额支付给职职了,财务部制作津贴支付凭证再由职工本人签收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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