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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宝安关于做好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安全管理分类分级达标工作的紧急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4-1-5 14:13
标题: 深圳宝安关于做好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安全管理分类分级达标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安全管理分类分级达标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3-08-26

各街道安监办,各规模以上工贸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秘书字〔2012〕1132号)和《市经贸信息委关于我市工贸企业安全管理分类分级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对接或转化的通知》(深经贸信息安监字〔2013〕181号)等文件精神,为实现分类分级达标与标准化工作有效衔接,完成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100%这一任务要求,现将做好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安全管理达标工作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标准化达标工作全覆盖。根据市区统计部门数据及各街道核查情况,我区现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604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除已完成标准化达标和分类分级达标创建,且有效期在2013年底的企业外,各街道安监办要充分动员其余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达标率100%。

二、形式灵活,多措并举,实现标准化达标工作与分类分级达标工作有效衔接。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批复,2013年12月31日前通过区安监局安全管理分类分级验收达标的规模以上企业,视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纳入2013年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的统计指标。鉴于标准化创建流程多,时间长这一实际,企业在自愿选择标准化达标或分类分级达标时,原则上建议创建分类分级达标。

三、专人负责,专款专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省市主管部门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标准化达标工作已做专项部署,并将其列入市对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刚性指标。现在距离目标完成期限不够5个月,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请各街道安监办负责执法或巡查工作的副主任亲自负责,并指定专人做好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经费保障依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经费安排使用工作的通知》(深宝安办〔2013〕39号),文件要求安排给各街道用于综合整治的剩余经费,主要安排用于区部署的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监管责任落实等工作。其中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需重点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四、细化进度,及时验收,加强信息上报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现将进度要求细化到月。8月完成企业台账登记建档、动员部署工作;9月完成不少于任务量的20%;10月完成不少于任务量的30%;11月完成不少于任务量的40%;12月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完成一家,由街道组织验收一家;年底前,区局将按一定比例抽查验收。请各街道安监办一家;年底前,区局将按一定比例抽查验收。请各街道安监办将对接统计表于每月25日前报区局执法科,区局形成全区工作统计报表报送局领导和区分管领导。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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