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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工资可以动些脑筋约定。
我在一堂课中讲解了一下。
让劳资双方在正常工作中均不吃亏,却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而且,这纠纷,有时演起来,会成连续剧。
合同都写这么清楚了,现在不让走还是有道理的。
那厂HR也是吃S的。
企业高管,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不定时工作制,并且经过当地劳动部门的批准,则不需计算加班费。
法定假期加班除外。
到2007年3月份,与工厂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上也标明了1.2万元的月薪。
应该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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