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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代长王荣:"农民工"概念将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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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09:27: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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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6 04:29:06 来源: 广州日报(广州) 跟贴 270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本月3日,深圳市召开了全市就业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就业工作实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在会上说“农民工”的概念已发生变化,深圳“农民工”这个概念将会消失,“农民工”的第二代现已成年,他们在就业时会选择留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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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7月6日报道 本月3日,深圳市召开了全市就业工作会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今年就业工作实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并为创业失败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据悉,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在会上说“农民工”的概念已发生变化,深圳“农民工”这个概念将会消失。“农民工”的第二代现已成年,他们在就业时会选择留在深圳。

二代农民工选择留深

王荣表示,“农民工”的概念很快就要消失。“农民工的概念,是指改革开放初期,一大批离开土地,但是还会回归土地的人群。他们为了致富、改善自己生存状况,到城市里来打工。正因为这些农民工,使得深圳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的发展,并且没有留下多少需要为他们根本性解决的问题。”

王荣说,这批农民工的下一代再来到深圳,穿的是T恤、牛仔裤,留的是很时尚的发型,他们不能再被称为“农民工”,他们不会像父辈们回到原来的土地,并且会待在深圳,起码不会每年回去过年。当年把农民工当作“蓄水池”的体制将产生变化,这会给城市就业和劳动管理带来新的影响。

深鼓励“发展型”创业

会上,一批促进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获得了表彰,王荣在会上指出,提供就业岗位的创业者同样非常了不起,也应该获得表彰。深圳正加紧制定出台《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构建一套完整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体系,努力将深圳打造成全国创业带动就业的先行市。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处处长宋献华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会是下半年就业工作的重点内容,深圳拟出台一系列政策来鼓励劳动者创业,并且深圳还将为创业失败者提供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鼓励创业的政策将不只限于失业人员,现在深圳要鼓励发展型创业者和带动就业的创业者,政策惠及的人群将更加广泛。

宋献华还表示,深圳将建设更加完善的人口管理共享系统,居住证、就业登记、出租屋管理和保险四个系统信息将统一起来,居住证的时间也将因持证者的就业情况而变化,如果持证者找到工作,那么居住证的时间将延长,处于失业状态的持证者,居住证也会由长期变为短期。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刘启达、龙锟、王彤) 晓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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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7 19:45:14 | 只看该作者
刘义昆:哪里有权利不平等哪里就有民工

作者:刘义昆

本月3日,深圳市召开了全市就业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就业工作实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在会上说“农民工”的概念已发生变化,深圳“农民工”这个概念将会很快消失,“农民工”的第二代现已成年,他们在就业时会选择留在深圳。(7月6日广州日报)

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快。深圳“农民工”竟然就要消失了,这不免让人欢呼雀跃。“农民工”是一个内涵丰富的词汇:它代表着城市的高速发展,也包含着一群人的泪水与汗水。在当今的语境下,“农民工”倘若真能消失,“农民工”们倘若真能变成城里人,实在是可喜可贺的事情。

在王荣代市长看来,“农民工的概念,是指改革开放初期,一大批离开土地,但是还会回归土地的人群。”如果这样定义“农民工”,说“农民工”概念会消失,我是相信的。王荣代市长又说,这批农民工的下一代再来到深圳,穿的是T恤、牛仔裤,留的是很时尚的发型,他们不能再被称为“农民工”,他们不会像父辈们回到原来的土地,并且会待在深圳,起码不会每年回去过年。农民工在我们的刻板印象中,确实是“灰头土脸”的形象,但如果仅从衣着发型来判断是否农民工,却显然是在“以貌取人”。

曾几何时,工人、农民还是“根正苗红”的身份象征。改革开放30年之后,工人、农民以及演化而来的农民工却落到了社会的最底层。这无疑是令人伤感的事情。是的,农民工的下一代会长期呆在深圳、甚至再也不会回到故乡。但他们因此就不是农民工了么?如果他们不被称作“农民工”,应该称作什么呢?“新农民工”么?如果是这样,“农民工”这一概念的消失,显然是没有意义的。

多年前,当我刚刚做记者的时候,主任就告诉我,不要把“农民工”写成“民工”,因为这是对农民工兄弟的不尊重。现在想来,这样的字斟句酌实际上并没有意义。如果农民工一直在人们心中是“灰头土脸”的形象、是权益无法保障的代名词,即便将之被命名为“打工皇帝”,也只是在玩概念而已。一些记者编辑也常常自称“新闻民工”,其背后同样隐含着记者们对自身艰辛与权益不保的自嘲。

去年8月1日,深圳以居住证代替了暂住证,同年10月,深圳取消“关内”、“关外”之别,深圳人可以在市内“自由迁徙”。深圳的户籍改革踯躅前行。深圳目前的人口已超过了1400万,其中有户籍的人口只有200万,外来“流动人口”的比例高达85%。居住证制度虽然弱化了传统的户籍概念,模糊了“本地”和“外来”的区分,提高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流动人口”的法律地位,含有某种程度的身份认同;但这只是户籍改革所迈出的第一步,诸多外来“流动人口”仍然无法享受社保、计生、教育等诸多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即便“农民工”概念消失了,“流动人口”们实际上仍是“农民工”。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宪法的宏伟目标。哪里有权利不平等,哪里就有“农民工”:只要公民存在权利上的不平等,作为不平等代名词的“农民工”这一概念其实永远也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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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7 19:46:26 | 只看该作者
农民工:需要消除的不仅是概念
童大焕</

  过去我们一直把农民工当成招之即来呼之即去的“两栖人”,对他们实行“经济上吸纳,社会上排斥”的歧视性政策。今天再来承认移民二代将长期成为城市居民,虽然有点后知后觉,但若能够在此认识基础上及时补救,也许也还来得及。

  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荣日前表示,“农民工”的概念很快就要消失。这批农民工的下一代再来到深圳,穿的是T恤、牛仔裤,留的是很时尚的发型,他们不能再被称为“农民工”,他们不会像父辈们回到原来的土地,并且会待在深圳。(7月6日《广州日报》)

  在这里,王荣代市长做的是事实判断,承认农民工二代不再是农民工,而会成为不折不扣的城市新移民。承认这个基本事实,是今后制定正确的新移民管理办法的前提条件。当然,这个基本事实不仅对深圳有效,对所有城市都有效。

  过去我们一直把农民工当成招之即来呼之即去的“两栖人”:城市需要他们时,他们是为出口代工企业当廉价劳动力的打工仔,不需要他们时他们则是随时回乡务农的农民。因此对他们实行“经济上吸纳,社会上排斥”的歧视性政策,不论是移民二代的平等受教育权问题,还是移民自己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同工同酬、住房保障等问题,都被搁置一旁。今天再来承认移民二代将长期成为城市居民,农民工的概念将永久消失,虽然有点后知后觉,但若能够在此认识基础上及时补救,也许也还来得及。

  关键是城市政府能不能拿出“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胸怀和肚量,及时为移民二代本该拥有的权利做些什么。他们中的许多人,在过去歧视性的城市政策上被迫沦为留守儿童或流动儿童,转眼之间,已经迈过了青春的门槛。也许,他们将不得不和城市同龄人站在不完全一样的起跑线上,没有足够的社会关系,没有基本的文凭。也许,他们会有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的失落感和不公平感。这时候,城市能够保证他们平等的就业和失业保障等权利吗?

  还有,移民二代的户口和住房保障等权利也长期被搁置,现行的城市房地产政策,不论是商品房市场还是保障性住房,农民工及移民二代都是被“遗忘”的角落———昂贵的商品房,他们可望而不可及;廉价的廉租房和经适房,没有他们的份,只因为他们没有城市户口。

  再有,他们也是没有“根”的一代,故乡已经衰败沉沦,永远回不去了,回去也缺乏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城市,他们则只是游荡的一群,居无定所,工作、生活也可能漂泊不定。

  他们对于城市的公共事务,也没有发言权,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他们永远只是旁观者,永远生活在别处,永远在他乡……

  不要以为这一切都无关紧要,不要以为人都只是经济的动物、仅仅是为了果腹和谋生。人是自由的有尊严的存在,在权利和自由的被承认中体现价值,因此,我们应该重申和重温这样的理念:一个人的被排斥就是所有人的被排斥,一个人的不平等就是所有人的不平等,一个人的权利和尊严缺失就是所有人的权利和尊严缺失。已经有证据表明,移民二代不平等的受教育权已经使外来人口子女的犯罪率是正常儿童的3倍。北京的情况是如此,上海的情况也是如此。

  不是所有权利被排斥的人都会排斥和报复社会,但是只要其中多一个这样的人,社会就多几份损失。把城市新移民的根留住,才能留住城市永久的繁荣和稳定。

  □童大焕(媒体人)                

来源:新京报      来源日期:2009-7-7       本站发布时间:20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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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7 19:46:54 | 只看该作者
深圳代市长“农民工”观的希望与缺憾
于建嵘

  即使“农民工”的概念消失了,也不代表这个漂移的群体的消失。

  重要的是了解他们的利益需要和政治诉求,切实保护他们的权益,使这个漂移的碎片能够顺利找到着陆点。

  7月3日,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在深圳市就业工作会议上表示: “农民工”的第二代现已成年,他们在就业时会选择留在深圳,因此,“农民工”的概念已发生变化,深圳“农民工”这个概念将会消失。(7月5日《广州日报》)

  “农民工”的政治身份还是“农民”,这在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下很难摆脱;他们却不再种地,从事的是第二、第三产业的工作,虽然这常常是临时性质、缺乏充分保障的。深圳这样的城市中聚集了大批农民工,但他们仅是“候鸟”式的过客:从人身关系角度看,他们与城市不存在确定的关系(身份);从文化角度看,城市难以让他们产生情感上的归属感。农民工不得不来往于城市与农村之间,成为一个巨大的漂移的社会群体。

  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工的子女渐渐长大,他们对自己与城市间关系的看法,已和父辈有很大的不同。农民工二代们很多在城市长大,认为自己是城里人,或者虽在原籍成长,但自小向往父母打工所在的城市的生活。他们从来没有在农村种过地,也从来没有想过回去种地。但他们也不是真正的“城里人”,城乡二元结构使他没有城市户口、没有城市社会的基本保障,抗风险能力极低。他们受教育程度稍高,因此职业期待也高,但竞争能力又远不及同龄的城市青年。他们的民主和权利意识已经觉醒,这种平等要求往往是社会运动的重大诱因。第二代农民工的非农化,已是当前社会的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尽管学界和媒体对此多有讨论,但在政府官员中,据我了解,王荣还是第一个公开指出农民工二代将促成“农民工”概念消亡的。当然他首先关注的还是,农民工不回家了,“蓄水池”的体制发生变化了,这会给城市就业和劳动管理带来什么影响,深圳有关部门要如何做好应对的准备。

  但能够看到这个问题、承认这一社会现状需要重视,已经代表了官员的执政水平有了进步。相比较而言,地方政府对农民工的普遍态度是:需要时认为是廉价劳动力,将户口或者 “市民待遇”的资格作为激励措施;不需要时认为是负担,想的只是怎么设门槛或者怎么把他们送回去。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是很少对农民工有点感恩之心的。因此,才有某全国政协委员在谈到农民工失业问题时理直气壮地要求,“谁的孩子谁抱”,其他省份并无义务去帮助消化劳动力。

  因此,我要为王荣的新“农民工”观叫好,毕竟正视问题是解决的第一步。也希望接下来深圳这个受惠于农民工的发达地区,能从用工地政府的角度,对农民工非农化问题进行有益的探索。

  在我看来,重要的是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为农民工提供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也就是地方政府应为治下的全体公民,包括市民和农民工提供基本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应将执政观念转变为,没有让农民工享受到“市民待遇”就是对农民工基本权益的侵害。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除养老保险等外,要格外重视失业保险,以帮助职业不稳定的农民工度过困难期。其次,在基础教育上保证农民工二代与城市孩子同等的教育水平,给他们提供通过念大学等途径改变自身命运的机会,以帮助他们实现社会地位的转变和上升。其三,尽量提供免费或低学费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帮助不能接受高等教育的农民工二代掌握谋生技能。

  当然,若对中国现实稍有了解,就知道王荣并没有能力来彻底解决农民工的非农化问题。深圳农民工对这座城市的贡献及为之带来的“烦恼”,都与国家的城乡二元体制有关。农业户口决定了农民工的政治、经济权利以及可获得的社会保障和国家福利的多少,基本规则体系没有改变,即使王荣能率先看到问题,也不能帮助他们彻底解决问题。因此,光是作为政府高官的王荣看到“农民工”概念将走向消亡还不够,还需要其上级政府、中央政府能重视这一问题,早日做出制度性变革。

  稍感遗憾的是,王荣对“农民工”概念的思考,还是从管理者的角度进行,并非以帮助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作为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实际上,即使“农民工”的概念消失了,也不代表这个漂移的群体的消失。重要的是了解他们的利益需要和政治诉求,切实保护他们的权益,使这个漂移的碎片能够顺利找到着陆点。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来源:东方早报      来源日期:2009-7-7       本站发布时间:20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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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7 19:50:36 | 只看该作者
不叫“农民工”能否叫“市民工”
2009年07月07日 08:59:50  来源:中国青年报

 深圳市代市长王荣表示,“农民工”的概念已发生变化,这批农民工的下一代再来到深圳,穿的是T恤、牛仔裤,留的是很时尚的发型,他们不能再被称为“农民工”,深圳“农民工”这个概念将会消失。(《广州日报》7月6日)

    一个最简单、最难以回答的问题是,“农民工”概念消失,那这个群体应该叫什么?能叫“市

民”吗?即便不是市民,能叫“市民工”吗?

    可事实上,他们依然离“市民待遇”相隔十万八千里。在城市,他们没有自己的房子,没有固定的住所,依然是“暂住”;他们的子女依然不能同市民子女享受同等的教育,依然需要“借读”;他们依然时不时遭受城里人的白眼,依然会为找不到活儿、讨不到工钱而提心吊胆;他们依然没有医疗和养老保障,没有基本的“市民”待遇。

    穿上T恤、牛仔裤的农民工第二代,虽然形象已大为改观,与市民所差无几,可这并不说明他们已是“市民”。不然,当40名外来工人员获批落户上海时,他们也不会激动得泪如雨下。一个户口意味着什么,个中的滋味,只有“农民工”自己心知肚明。改变一个称谓不难,消灭一个概念也容易,但是,难以改变的是“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生存处境、国民待遇和社会福利。

    “农民工”这个称呼或者说概念,是“历史地”形成的,它何时消失,并不依赖于个人意愿。在城乡二元结构的藩篱前,在如铜墙铁壁的户口壁垒面前,在不断加大的贫富差距面前,无论穿上多么漂亮的马甲,无论公共管理部门能“恩赐”几十张户口待遇,“农民工”还是不折不扣的“农民工”。(石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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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16:38:1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词本身就是歧视,还有什么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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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18:46:00 | 只看该作者
与其“改名”不如改善待遇<!--标题结束--><!--副标题开始--><!--副标题结束-->
<!--时间开始--><!--时间结束-->

<div class=news id=zoom><!--正文开始-->  珠三角为“民工”历史性“改名”,东莞将办理了暂住证的外来人口的统称为“新莞人”,这些人不再被叫做“民工”。(7月10日中新网)
  
  无独有偶,东莞毗邻的特区深圳,“民工”的称谓也开始发生变化。现在,浙江也在效仿东莞了,成立了浙江首个“新居民事务局”,将所有外来人员统一称呼为“新居民”。这些叫法虽然还存有异议,但多多少少体现了当地政府对外来人员的关心,体现了一种“和谐包容”的时代新理念。
  
  不过,说句实在话,如同人的姓氏一样,给民工改名,仅仅是改变一个符号而已,基本不涉及什么实质性问题。把民工改成了“新莞人”,并不意味着人们观念的转变,更不等于待遇的改变。名字由“土”变“洋”或者由“俗”变“雅”好则好矣,如果管理的理念不转变,服务的态度和质量跟不上,不能实实在在地解决民工的实际问题,不能较好地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那么,不仅使民工们乐不起来,恐怕难免会落个做表面文章、沽名钓誉之嫌。
  
  从一些媒体上得知,有些地方外来工虽然改名了,民工们却没有得到更好的福利待遇。例如,外来人员除了办暂住证要交费,还要搭收卫生费、绿化费等。本市的老人可以享受乘公交的权利,而暂住人员却没有。在上学、招工、社保等方面,外来工也不完全享有“同城待遇”,往往本地居民优先,等等。这些情况表明,改一个名字很容易,要真正让外来工得实惠,与当地居民“平起平坐”,并非易事。
  
  古人说:“名者实之宾也”(周庄)、“是名也,止于(只限于)是实也”(墨子)。他们强调“名以订实,实为名源”。光有其名而无其实,则其名不行。天津的狗不理包子论名称并不雅,可古往今来它却成了一种名闻遐迩的品牌,靠的啥?货真价实的质量也。因此,判别一个事物好不好,行不行,不只要听其名,更要看其实,否则,再好、再动听的名字又有什么用?
  
  政府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要实至而名归,还有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要做。据介绍,为了令“新莞人”在东莞很好地工作、生活,吸引住人才,东莞不仅在称谓上开始改变,而且还采取了九大扶持、照顾性政策,包括成立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组织培训,让他们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廉租房租给新莞人等。但愿这些政策措施一件件真正落到实处。我们期待着。<!--PIPAD BEGIN-->
<!--PIPAD END-->
[稿源:红网]
[作者:  沈仰佑]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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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19:04:15 | 只看该作者
来点实惠的吧,比如说孩子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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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23:07:03 | 只看该作者

郑风田:“农民工”叫法为什么该消失?

<div class=con><div>

 

 

20090706广州日报的报道,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在最近的一次会上说“农民工”的概念已发生变化,深圳“农民工”这个概念将会消失。“农民工”的第二代现已成年,他们在就业时会选择留在深圳。

如果“农民工”这个概念在深圳消失,那我们真是应该为王荣欢呼。王荣这位新上升的市长出手不凡,上来就为“农民工”这个奇怪的称呼正名,真是大快人心。不知这样的做法与王荣市长的经历有没有关系?王荣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专业,还拿到过这个专业的博士,是地道的农村经济研究者,知道牛鼻子在哪,上来就要为“农民工”正名。说出了亿万打工者的心里话。

那么,为什么“农民工”这个概念要消失呢?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农民工”属过渡概念,已完成历史使命。

过去“农民工”之所以被这样叫,主要是源于新的一类群体,他们在农闲时离开农村在外做些零工,而在农忙时又回到家乡继续从事农业劳动。估计叫农民或者工人都不太合适,所以干脆叫一个混合体,既把农民与工人合在一起,“农民工”的叫法就形成了。以后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叫,含义就变了许多。据国家统计局2009325公布:截止20081231,全国“农民工”数量,已达2.2542亿人。其实上比这个官方的统计要多,我国目前在家乡乡镇的农民打工者1亿多人,而在家乡之外的省打工者,诸如长三角、珠三角等还有1亿多,加在一起有2亿5千万左右。这个群体目前统统地而被简而化之地叫“农民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统统叫农民工。但实际上这个称叫早已不符合实际情况了,目前最少已大半的人其实早已决定不再返回农村去,还要在他们头上加上“农民”,实在是不合适。

 

带着歧视性不符合中华文明礼仪。

近年来不少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纷纷发表文章,还有一些专家认为这个词具有侮辱性叫法,不符合中华民族的文明礼仪,所以应该快快地消失。不少人提出建议,认为“农民工”这个词已经完成历史使命,是到了该用新词来替代他们的时候了。这些新词包括“产业工人”,“新工人”或“新移民”, “客工”“农村务工人口”等等,在广东或者东莞打工的,他们提议叫“新粤人”、“新莞人”。也有人认为应该根据他们的职业而定,取得固定职业是工人就叫工人,是服务员就叫服务员,如果没有固定职业者,就称“流动工人”或叫“进城务工人员”等等。

 

二代农民工已大量出现,新移民也大量出现,是到了该永远解决他们问题的时候了。

其实目前来自农村的打工者,其结构与过去相比早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少人在家乡初中已毕业或者未毕业就跑出去打工,几乎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也不懂农业生产。还有不少人已外出打工数十年甚至二十多年,还统统冠之称“农民工”叫法也不公平。尤其是二代农民工的出现,他们从小出生在父母打工的城市,也成长在这些地方,根本不可能再回到农村去。现在却被称为“二代农民工”也是极不合适的一种叫法,应该以公平正确的叫法称呼他们。不能因为他们来自农村,就在他们的称呼前一定要加一个“农民”什么的。由于我国目前的城市历史很短,90%以上的城里人应该都是从农民移民过来的或者是二代三代农村人,只不过是大家移民的时间早晚差了一些。为什么考到城市的大学生不叫“农民大学生”?当上教授的农民子弟为什么不叫“农民教授”?为什么没有诸如“农民作家”“农民保安”“农民公务员”?的称呼,但却有“农民企业家”“农民工”叫法?这显然存在隐性的歧视,所以应该进行纠正。

所以“农民工”“农民企业家”这个称呼叫法,真应该由国家来统一出面,对这个带有歧视性的词来进行校正,还这些城市新移民一个公道。

当然除了名称与叫法进行校正外,更应该校正目前这个畸形的城市体制。不少城市只愿意收割“农民工”的人口红利,却不愿意解决他们的保障与户籍,等他们老了,干不动了,还得回到农村去。这个问题才是最重要,也是最应该尽快解决的,让他们真正地留在他们已贡献许多年也交了许多税的城市,成为永久的城市居民,而不应该设置障碍把他们赶走。

(评论者郑风田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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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4 10:04: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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