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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主管被下屬报复致死 社保局认定非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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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21: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周立太律师在庭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李某肯定应被认定为工伤,即使官司打到最高法院,他也坚持这个观点。周律师认为,如果职工在工作管理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却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而让职工个人承担风险,明显加重了无恶意劳动者的义务,不仅显失公正,而且不符合我国工伤保护的立法精神和立法本意。

很赞同,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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