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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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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1-20 12:03: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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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企业面临招工难的情况;所以有些工厂,可能会从一些培训学校,招聘一些培训工,到自己工厂进行培训,但这部分培训工,是没工资的,只有津贴,估计一个是400这样吧!

我想问下,这样的操作合理吗?劳动法允许吗?知道的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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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1-20 13:13:30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是按企业招聘的形式进入工厂,并签署了劳动合同的话,培训期间必须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进行发放工资。
3#
发表于 2010-1-20 13:29:55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也是不允许的,不过应该有其他的形式吧?比如说这批人是来实习的,工厂没有直接聘用?
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0 13:50:19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青禾在2010-01-20 13:29:55的发言:
我觉得也是不允许的,不过应该有其他的形式吧?比如说这批人是来实习的,工厂没有直接聘用?

呵呵,假如是实习就可以支付低于最低工资的工资?谁知道大多数客户是怎么看待这种情况的?

5#
发表于 2010-1-20 15:41:53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zilong8105在2010-01-20 13:50:19的发言:

呵呵,假如是实习就可以支付低于最低工资的工资?谁知道大多数客户是怎么看待这种情况的?

客户一般是不接受实习的说法的。

6#
发表于 2010-1-20 15:57:4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在校学生的实习期,并不适用于劳动法。
7#
发表于 2010-1-20 16:27:27 | 只看该作者
我已在贴子http://www.chinacsra.org.cn/dispbbs.php?boardid=35&id=3062&page=1中回复了关于实习期的问题,楼主的情况适用于采用签署实习协议来进行处理。
8#
发表于 2010-1-23 15:28:48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中国的法律,不叫工资叫津贴可以了。

9#
发表于 2010-3-17 12:38:35 | 只看该作者
事实上就是不能以劳动关系来对待实习的关系。
10#
发表于 2010-12-13 11:00:53 | 只看该作者
实习期间,不属于劳动关系,自然不享受《劳动法》所规定的最低工资及其它相关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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