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82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威望的暂行管理办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4-13 01:2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社会责任专业人士,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各位会员:

大家好!

会员的威望代表对本论坛的贡献,以及会员及管理团队的认可。

虽然CSRA论坛系统以历一次升级,原来会员的威望值仍完美保留。现在由于系统的原因,现在威望管理主要是由管理员手动进行,技术员正在开发程序,争取尽快自动进行。现采纳会员建议,作个临时规定,还希望大家不断提意见,最终修改该规定。

1,原来会员的的威望保持不变。

2,威望主体主要分管理员和一般会员两类,管理员由系统设定。

3,会员的威望增加途径是管理员增加,赞扬可以加,批评可以减。斑竹都有权提议,以后可以直接增加。

4,按发精华贴数量: 暂定发精华贴2以上,可以获威望1点,依此类推。

5,按主题帖回复数,每个主题帖每回复超过20回复可增加一威望,以此类推。

6,积分兑换威望,每100积分及100金钱可兑换1威望,但积分及将同时扣除。

7,会员在发精华贴量满足本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各斑竹给予相应威望值,如无正当理由,斑竹不得拒绝。如拒绝,要求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不服的,可在站务中心发起上诉。

8,按回贴质量,对于质量较高的回帖,各斑竹有权增加积分,增加的积分即可兑换威望。(

以上规定,即可起暂行。

CSRA论坛管理团队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2#
 楼主| 发表于 2010-4-15 18:33:52 | 只看该作者

达到条件的会员,请在此跟帖申请,同时请把达到要求的帖子链接复制。

管理员核实无误即可增加威望。

谢谢大家的支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 粤ICP备07511431  

GMT+8, 2024-4-29 12:05 , Processed in 0.141984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