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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多少?老板须与员工商量 否则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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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10-26 18:2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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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justify" style="text-justify:distribute;margin:0px 3px 15px;text-indent:30px;text-align:justify">到今年底,福建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的企业,要达到已建工会企业数的75%以上; 2011年底要达到85%以上;2012年底要达到95%以上。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确定3年内我省各类企业要全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保证员工工资增长。</p><p align="justify" style="text-justify:distribute;margin:0px 3px 15px;text-indent:30px;text-align:justify">据悉,所谓“工资集体协商”,就是员工和老板当面协商工资。一般先由工会根据员工的诉求,确定年度工资调整、年度奖金、生产淡季工人补助金等议题,形成书面提案,递交给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方开展谈判,最终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p><p align="justify" style="text-justify:distribute;margin:0px 3px 15px;text-indent:30px;text-align:justify">《意见》确定,今后每年3月份为工资协商“要约行动月”。凡无正当理由不应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在各类评先评优中将不予列入。其已获得劳动模范、五一奖章、优秀企业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称号,将被取消。</p><p align="justify" style="text-justify:distribute;margin:0px 3px 15px;text-indent:30px;text-align:justify">目前,福建省人大与省总工会成立的调研组业已初步完成《福建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p><br />通常在每年8月起,工会根据员工的书面意见,和人力资源部协商下一年度的工资。”福建盛辉物流集团工会副主席官祖振介绍说,2007年正因为有了协商机制,才让集团在物价大幅上涨背景下,当年3次协商3次上调工资增长幅度,保证了员工收入,同时也留住员工的心。 <p align="justify" style="text-justify:distribute;margin:0px 3px 15px;text-indent:30px;text-align:justify">据介绍,第一次,工会与人力资源部协商约定的初步计划为,2008年职工工资计划增长8.6%。第二次,12月20日,驻广州、厦门等经济发达地区分公司的负责人提出增设地区补贴,调薪幅度上调至9.1%。第三次,春节前后,鉴于市场物价继续上涨,最终将工资增幅又从9.1%调到了9.5%。“结果让所有员工都感到满意。原本7月、8月都是缺工严重期,但今年公司不但没有人员流失,还有新来的员工,这些都是工资集体协商制的成效。”</p><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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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10-27 13:20:36 | 只看该作者
<p>在经济现实利益面前,如果企业老板根本就不在乎政府那一套评优评先、模范之类的大帽子;如果工会根本就是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甚至根本就没工会,那这些《**的意见》又有什么意义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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