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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谭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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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胶州公寓15日火灾已致58人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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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8 08:30:27 | 只看该作者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上获悉,发生火灾的胶州路大楼工程建设涉及的总包、分包、施工、监理等有关情况均已查明。事故调查组表示,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深刻总结事故教训。

两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

记者在会议上获悉,“11·15”火灾发生时,上海胶州路728号大楼正在实施今年的静安区政府实事工程———节能综合整治项目。静安区建交委20109月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201011月,静安区建交委选择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监理工作,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设计工作。

此工程部分作业分包情况为: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给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搭设方案经公司总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并得到批准;节能工程、保温工程和铝窗作业,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分别选择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铝门窗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说,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两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这起事故还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骆琳:给全社会一个交代

骆琳表示,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他说,事故调查组的全体同志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严肃认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一个交代,给全社会一个交代。

专家访谈

9名工程人员躲屋里被毒气熏死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分析悲剧成因,称逃生一定要果断迅速

据新华社电 这场近年来罕见的特大火灾是如何形成的?为何会造成如此惨重的人员伤亡?在悲剧背后,我们应该吸取哪些教训?

前晚,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灭火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的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朱力平少将接受了记者专访,并解答了上述问题。

边住人边装修施工是大忌

问:上海“11·15”火灾造成了惨重的人员伤亡,为什么这场火会烧得这么大?

答:我们对起火的大楼进行了仔细勘察,发现大楼存在多种致灾因素:一是楼房四周搭得满满的全是脚手架,将整幢楼完全包围;二是外面还包裹着尼龙织网;三是脚手架上都是毛竹片做的踏板;四是楼房外立面上有大量的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

这些尼龙织网、毛竹片、聚氨酯泡沫都是易燃物,特别是聚氨酯泡沫,一旦燃烧就会产生含有剧毒氰化氢的气体,人如果吸入一口就会中毒死亡。

现在初步查明,火灾起因是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而且这幢楼是在已有156户人家入住的情况下进行外立面的装修施工,相当于边营业边施工,这是安全生产的大忌,楼内人员密集,可燃物多,疏散难度大。正是这么多致灾因素叠加到一起,才酿成了一场近年来罕见的大火,才会导致这么惨重的人员伤亡。

易燃装修材料成罪魁祸首

问:一旦遇到高层建筑火灾,应该如何逃生自救?

答:首先要区分火情,例如火势是从内向外还是从外向内,根据不同火情选择不同逃生方法。我在这里提醒几个注意事项。

如果有烟火从门缝进入,说明外面的通道已经被烟火封锁,这时候千万不能开门,并用浸湿水的毛巾、棉被等塞住缝隙,防止浓烟进入。同时要迅速呼救,一是可以用手机向外联络,报告自己所处位置;二是可以向窗外扔有关物品或用毛巾挥舞,引起救援人员注意,发出求救信号;三是如果烟气进入,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逃生。

逃生一定要果断迅速。这次上海“11·15”火灾里,有9名工程人员既不向上也不向下逃生,躲在屋里,结果全部被有毒烟气致死。

问:通过这场火灾,我们应该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答:悲剧警醒着我们,必须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

首先,不仅是这次火灾,从更多火灾来看,聚氨酯泡沫等易燃装修材料已经成为当前火灾亡人的罪魁祸首。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规定,建筑工地脚手架必须用难燃和不燃材料搭建,杜绝聚氨酯泡沫用于外墙保温和室内装修,必须用难燃的物质代替。

其次,对已在正常使用的建筑进行装修是安全生产的大忌,一定要慎之又慎,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叫停。

——太多的不应该,太多的置若罔闻,太多的心存侥幸,太多的违法违规,足以导致这场惨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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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8 08:49:24 | 只看该作者

17日上午召开的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透露,发生火灾的胶州路大楼工程建设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事故暴露出五方面问题。

会议透露,“11·15”火灾发生时,上海胶州路728号大楼正在实施静安区政府实事工程——节能综合整治项目。静安区建交委20109月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11月,静安区建交委选择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监理工作,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设计工作。

此工程部分作业分包情况为: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给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搭设方案经公司总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并得到批准;节能工程、保温工程和铝窗作业,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分别选择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铝门窗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称,经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骆琳称,这是一起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也是不该发生、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

进展  事故楼冒烟消防员扑救

17日清晨6点多,记者在事发大楼看到,北侧3楼一个窗户又冒起了黑烟,现场弥漫一股焦煳味。

起烟了,又起烟了,现场围观的市民着急地喊起来,值守的警察紧急通知附近驻扎的消防车,3名消防员爬上3楼,用手电筒仔细搜寻起火点。一辆消防车停在楼下,接上水枪后十分钟将火扑灭。

现场救援的消防队员称,他们24小时轮班在此值守,防止火再次复燃。

当天下午,火灾善后接待处还不断有居民到此咨询或寻求帮助。一些失踪居民被找到,但依然有30多人下落不明。

卫生部门透露,8所医院收治的70多名伤者,情况稳定,并无生命危险。目前有63名心理危机干预专家分别赶往13个安置点,给受灾群众提供心理疏导。

各界现金捐款近420

火灾发生以后,静安区紧急安排16家宾馆共700余个房间,把发生火灾大楼以及同一个小区另外两幢大楼的居民,共约800余人,紧急疏散到宾馆安置。

对于当晚有30多户找不到亲人的受灾户,按照一户一组、一组两人,就是每一户配备一个工作小组,每个工作小组安排两人,陪同这些受灾的居民到医院接待点和各个安置点,竭尽全力帮助受灾居民做好寻找亲人、心理疏导、情绪安抚等各项工作。要求各工作小组不找到最后一个亲人,坚决不撤岗。

17日,众多市民自发前往上海慈善基金会捐款。到当日17时,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共收到各界现金捐款近420万元,网上汇款近21万元。

平安两客户将获赔182.5

上海保监局17日通报了目前事故相关保险排查理赔情况。

太平洋财产保险上海分公司承保了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综合保险,家财损失保额每户5万元,人伤保额每人10万元。每次事故限额家财险300万元,人身险100万元,社区公众责任险100万元。太平洋财产保险上海分公司已支付赔款500万元。

火灾发生后,中国平安证实此幢大楼内共有76名中国平安客户,其中2名身故,9名受伤住院。被保险人投保的保险是由所在单位为其投保的1年期团体意外伤害险,共涉及意外事故金额182.5万元。中国平安在确认客户遇难后的24小时内将首笔赔款60万元送至一名遇难者家属手中,另一名被保险人系孕妇,122万元的赔款也已处理完毕。

太平人寿保险称目前已确认有4名客户居住在此次失火的高层建筑中。

截至17日,已有3家财产险公司接到6件家财险报案,保额74.67万元;房贷险报案1件,保额62.7万元;车险报案3件,具体保额及损失待查。有8家寿险及养老险公司确认身故客户3名,保额合计203.1万元,受伤客户13名。

安置点见闻  群众用补助买衣御寒

16日傍晚,记者回访多个受灾居民安置点,走近几位幸存者。所看到的,不仅是悲痛欲绝,还有劫后余生的淡定、继续生活的乐观与坚强。

受灾居民一人补500

年近古稀的老上海人谢先生,和老伴久居澳大利亚,2个月前回沪度假,在胶州路728号租了一套房。起火当天,老两口在外办事,下午回家时,火势已蔓延,进不了门。

当晚,老夫妻俩被安置到久悦商务酒店。16日下午,他们走进酒店旁的一家保暖内衣店购物。

本应比较冷清的工作日下午,店堂里却人头攒动。一女营业员介绍,火灾发生后,店里的业务量骤增,其中多来自受灾群众。他们逃生时都顾不上拿衣服,得到稳妥安置后,纷纷赶来买衣御寒。

出门办事,谢氏夫妇随身只带了零钱,政府发给我们每个受灾居民500元生活补助金,正好救急。两位老人手挽着手挑选衣裤。

不知道下一个家在哪里

16日晚,久悦商务酒店5楼,部分受灾群众被安置在这一层。

陈女士和女儿陪着外孙女做游戏。她们是失火大楼的居民,住2楼。

失火前,陈女士刚好下楼倒垃圾,回家时发现零星火苗。女儿上班,外孙女今年刚上幼儿园,幸好都不在家,否则我肯定会冲回去找她们。” “家里烧没了,最心疼那架钢琴,我每天都要弹的。”“但人没事就好,相信政府会妥善解决。

陈女士说,全家最担心的是住房问题。听说政府已经付了10天酒店房费。近期住宿不用发愁,但以后怎么办?她不知道自己的下一个家在哪里。

陈女士削完一个苹果,送到外孙女嘴边。生活还要继续。明天照例会送她去幼儿园,好在孩子年纪小,对火灾没概念,应该不至于留下心理阴影。

丧母雇主牵挂遇难保姆

火灾发生时,郭女士67岁的母亲和住家保姆位于14楼,两人不幸遇难。

当天下午,郭女士心急如焚地打听母亲下落,辗转华东医院、华山医院、静安区中心医院等,始终杳无音信。16日上午,她根据龙华殡仪馆的遗体,确认母亲遇难。

16日下午,在静安区第二青少年业余体校的临时安置点,郭女士找到接待人员。悲痛之余,她吐露了两点担忧。第一,想尽快回家看看,有些贵重物品,估计还没烧毁,可就怕拿不回来了。近期小区发生过盗窃事件,怎么保证家里的幸存财物完整呢?

第二,遇难保姆来自安徽宿县,住家16年,她弟媳在同一幢楼当保姆,也没逃出来。希望政府能出面联系她们家属,安排善后。

相关  房产直接损失可能近5亿元

日前,记者调查发现,“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可能将造成近5亿元人民币的直接损失。

据中介透露,目前当地二手房市场成交均价在每平方米3万元左右。由于在胶州路公寓中,一梯六户的房型只有两户朝南,其他朝向均不太理想,因而价格悬殊较大。朝南的价格在每平方米2.9万元到3万元,朝北的单价则只有2.6万元。这样推算,房产损失可能达5亿。

本版据本报记者 王奕 新华社 《新民晚报》 上海《青年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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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8 17:22:39 | 只看该作者

人民网(记者赵鸿飞)一直以来,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是国际性的消防难题。上海“11·15”重大火灾事故敲响了警钟。深圳林立着3000多栋高层建筑,深圳的高层建筑现状怎样?消防部门对我市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采取怎样的措施?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深圳高层建筑3657栋

深圳的高层楼宇多,高层建筑的高度也很高。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蔡德庚告诉记者,我市目前有高层建筑3657栋,其中超高层建筑(100米以上的)有100多栋。

被称为世界十大建筑之列的深圳地王大厦高69层,总高度383.95米,建成时曾是亚洲第一高楼,也是全国第一个钢结构高层建筑。而层数98层、规划高度达到439米的京基金融文化中心大厦也将成为深圳这个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又一地标建筑。

蔡德庚介绍,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和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综合性建筑划称为高层建筑。

据了解,我市3000多栋高层建筑中,一些楼宇的楼龄超过了20年以上。比如地王大厦在1995年封顶,目前也已15岁了。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高龄的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存在“先天不足”,我市高层建筑防火形势依然严峻。

定期进行消防“体检”

“一直以来,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是国际性的消防难题,因此日常的防范工作异常重要”。蔡德庚说。

蔡德庚告诉记者,我市消防部门一直关注我市高层建筑的消防体检。从去年2月至今,我市消防部门开展了3次高层及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消防部门还重点对10年以上的高层建筑在消防安全通道、设施、管理、监督等方面是否做到位。今年4月起,派出8个督察组,进行交叉检查。

记者同时了解到,所有高层建筑必须在交付使用前都经过了消防验收,符合国家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规范才能投入使用。据了解,市公安局消防局专门制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暂行规定》,推动社会各单位实行建筑消防设施“每日一巡”、“每月一测”、“每年一检”制度,填写巡视、测试和检验记录表。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完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据了解,在消防检查过程中,对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建筑消防设施问题和故障,消防部门监督立即解决;对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解决,恢复正常状态。

市民消防意识较淡薄

昨天下午,记者跟随南山消防大队消防民警进行消防检查。在南山区星海名城附近一在建工地,消防民警详细检查了该工地消防记录情况,并现场抽查了该场所的消防配套设施,消防水源等。记者发现,工地负责人对消防此次抽查的态度很配合,但对于一些具体消防常识,还是一知半解说不清楚。

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除了一些高层楼宇楼龄较长,消防设施老化年久失修等原因外,困扰我市消防工作的一大难题是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蔡德庚表示,全社会还要大力提倡和落实消防工作中的社会单位责任主体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和基本安全意识,努力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的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据了解,我市消防部门在对高层建筑进行数次消防检查后发现了如下问题:一是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单位没有意识到消防主体责任,消防意识淡薄。二是高层楼宇的消防系统存在故障,比如有些高层楼宇楼梯间堆放杂物,为了图方便,将常闭式防火门任意打开;任意遮挡室内防火栓等。按照规定,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按规定不能少于两个;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应该保持畅通;通道至出口应该装有灯光疏散标志等。部分社会单位仍然存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

——总之,若要购买住房,建议不要超过5层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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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9 08:29:51 | 只看该作者

新华网上海1119日电(记者杨金志) 记者从上海警方获悉,经对遇难者遗骸的DNA检测,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遇难人数上升到58人,其中男性22人,女性36人。

据了解,火灾发生后,上海市静安区共接到向街道等单位申报的失踪人员56人。目前,遇难者与家属的DNA比认工作正在进行中。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所以,此次上海特大火灾事故遇难人数应按58人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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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9 08:39:54 | 只看该作者

新华网上海1118日电(记者杨金志、陆文军)记者从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会议上获悉,导致这起火灾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楼装修工程被违法违规层层分包。事故暴露出来的电焊工无资质严重违规操作、装修施工安全责任和措施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材料等,均与工程被层层分包有关。联系近年来一系列安全事故暴露出来的同类问题,可以说违法分包已成为工程安全的一大祸根,应当痛下决心解决。

据了解,胶州路大楼装修工程最初确定的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但在施工过程中,佳艺公司又将工程拆分,分别包给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铝门窗有限公司。

我国建筑法明确规定,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严禁在工程发包过程中肢解分包。然而,由于虽有法律禁令,却无人落实监督,层层分包转包工程行为几乎畅通无阻,近年来建设工程被层层分包转包的问题层出不穷,由此产生的豆腐渣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屡屡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一些工程施工企业只求赚取利润,漠视安全生产,超出自身能力大量承接工程,然后肢解分包,致使一项工程可以赚取的利润被层层摊薄,各级分包单位为了压低成本牟取最大利润,便不顾下游分包商资质如何,勉强安排施工,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风险失去控制,隐患重重。

每一起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都是血淋淋的惨痛教训,记取教训、亡羊补牢就必须追根溯源解决问题。一场火灾顷刻间夺去53人的宝贵生命,教训极其深刻,由此再度暴露出来的工程分包转包问题不能再容忍下去了。

——许许多多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就在这层层分包的利益链条中滋长着、藏掖着,而同一根利益绳上的蚂蚱们各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蹦来我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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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08:54:55 | 只看该作者

中新社上海1122日电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今天在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表示,上海建筑市场表现出的混乱现象以及监管不力,是造成“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深感内疚和自责。

他指出,为永远铭记事故的惨痛教训,市委、市政府考虑把1115日设为上海城市公共安全日,让警钟长鸣,让惨痛的教训时刻警醒各方,对生命负责,对城市负责,切实做好维护城市安全的每一项工作。

韩正当天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汇报。会议要求,全力以赴做好事故各项善后工作,尽最大努力、不惜代价继续救治伤员;全力配合国务院调查组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细致、妥善、负责地开展对所有遇难者、伤员及其家庭的赔偿救助;针对上海建筑市场表现出的混乱现象,从体制、机制和法制各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出台切实有效的措施,严肃整治。

韩正要求坚决杜绝检查前突击一下,检查中紧张一阵,检查后迅速恢复原样的现象;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工地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地区相关领导必须层层落实责任,必须采用地毯式暗查与明查相结合,日程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等各种措施排查隐患。他说,查到问题不能及时有效严格整改的一律不得开工或者继续施工。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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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8:42:33 | 只看该作者
这不是说着玩的,有责任是要坐牢的,关键是什么性质的工程,工程方案是谁批的,谁来查是真查假查,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上海的人是蛮聪明的。这靠上海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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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10:10:16 | 只看该作者
“检查前突击一下,检查中紧张一阵,检查后迅速恢复原样”——还真是国人应付诸多检查评审工作的通病,但对于跟生命安全休戚相关的事项来说,这样的通病也可能就在不经意间断送了我们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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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7 13:58:42 | 只看该作者

新华网上海1126日电(记者李烁)2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原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原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佩信等。

此前,经公安机关连日侦查,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静安区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对“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负有重大责任,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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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7 20:03:14 | 只看该作者
灾难背后,肯定会能揪出要对事件负责任的相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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