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为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保障供水安全,山东省潍坊市日前专门制定了《潍坊市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城市供水单位对其供水水质负责,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中经二次供水到达用户的,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对其二次供水水质负责。二次供水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定期进行常规检测,不具备相应水质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CSR免费培训平台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 粤ICP备07511431 )
GMT+8, 2024-5-19 05:14 , Processed in 0.137315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