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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些伪造ZF文件工厂的规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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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3-14 14: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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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发现一些工厂伪造ZF文件。

我们先来看一下严重性:

《刑法》第280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GJ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法条第一款规定的是选择罪名,分别规定了两个罪名。即:伪造、变造、买卖GJ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GJ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2个例子
1.  XXX
劳动局  合同章,  你那的劳动局给你的综合工时批文上是合同章啊 ,你给了劳动局多少钱和你做生意???
2.  
北京市卫生厅  我倒,你只不知道直辖市的厅级机关叫局啊?

所以,个别工厂的个别人员,还是别如此了,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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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1-3-29 14: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iluvlinda在2011-03-17 15:26:34的发言:

[em138]怒。。。那能又怎么样呢?

做多少假都可以查得出,你信么?!

我信,但我很反感很明显的休做假,以为AUDITOR都是顺从潜规则。

3#
 楼主| 发表于 2011-4-25 10: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各位的理解和支持!
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 09: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em127][em139][em191][em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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