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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ucanchang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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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工作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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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5-12 18:32:03 | 只看该作者
做CSR不做人事,太浪费。
12#
发表于 2011-5-13 09:37:31 | 只看该作者
制度须经过高层认可然后公示,公示后,就不是行政部的问题,因为制度是公司制度而不是一个部门的制度。楼主可设法将矛盾转移,而不要让行政部成为公司制度的替罪羊。
13#
发表于 2011-5-13 09:38:52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Johnz在2011-05-12 18:32:03的发言:
做CSR不做人事,太浪费。

严格意义上来说术业有专攻的哦。

14#
发表于 2011-5-13 12:31:19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zhuhu07在2011-05-13 09:38:52的发言:

严格意义上来说术业有专攻的哦。

哦,聆听着呢,说多点。

15#
发表于 2011-5-13 13:23:0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第一句应该想表达的是:从事HR多年。。。了吧?[em140]
16#
发表于 2011-5-13 14:07:34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飞鱼在2011-05-13 13:23:06的发言:
楼主第一句应该想表达的是:从事HR多年。。。了吧?[em140]

目光如炬呀,神眼。佩服

17#
 楼主| 发表于 2011-5-13 20:11:46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冰凉一夏在2011-05-11 17:50:28的发言:

HR和CSR都一樣!

都是解決問題的部門啊~~~~

有情緒,發洩出來,不要憋著噢~~~

[em127]
18#
 楼主| 发表于 2011-5-13 20:14:17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若我安可在2011-05-11 19:29:29的发言:

其实中层管理人员自身的思想认知和觉悟对工厂制度的贯彻落实会有很重要的影响作用。

如果一个工厂很多明文规定的东西得不到落实,那么我觉得工厂其实从高层开始就应该要反思。高层应该要知道自己想建立一个什么样的风格和风气的企业。在这方面,我有点喜欢一些台企的作法,从中层到基层管理人员,都知道该怎么去配合和执行公司的规定,至少明里知道该怎么做。

在这里我想给阿婵提个建议,如果觉得可行,不妨试下:

当公司新确定下来的方案或制度,在发布前,先召开一次全厂管理人员会议,或在公司管理人员例会中提出来,既可作讨论,也可作事前告知。会议中最好有份量足够且本身支持该制度的人物压场(这点对于那些赖皮、刁钻现象比较严重,而HR或行政部门又压不住的企业而言)。

会议的最终目的便是让各部门管理人员事先知道公司有这样的规定施行,且必须要执行。只要制度本身是合理的,相信最后没人或没人敢公然提出有异议,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去干嘛、该去怎么做。

我想,如此,那么即使像阿婵今日所述的情况发生了,对方也没有什么借口好说,没有什么挑衅可找,你尽可以按章办事,不需要觉得自己委屈。

当然,这也只是一时的权宜之想,最终的,还是要看企业自己到底想做成什么样子,若想往好路子上走,那么还得从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大扫荡开始。

安可,我同意你说的话。我觉得行政部的执行与公司的思想是最直接挂钩了,老板不重视,行政部寸步难行,郁闷……

19#
 楼主| 发表于 2011-5-13 20:15:39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永恒在2011-05-11 20:02:20的发言:

认同楼上的观点

看到楼主发的贴,觉得我们老板挺好的,很支持行政部

呵呵……

20#
 楼主| 发表于 2011-5-13 20:16:5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Johnz在2011-05-12 00:13:53的发言:

楼主做事别太绝,第1次口头警告完事,第2次再教育和面谈,作好记录。第3次,书面警告之,该怎么执行的就执行,另外再出张不记名的通告,通告处理结果。

机会给完了,大家都知道了新规定啦,杀鸡敬候咯

我司就是因为此事,执行多次都没有效果,所以我今次就一次来严格的,也是想杀鸡敬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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