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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知 识 问 答
1. 为什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3.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 什么是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 什么是职业禁忌?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6.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7.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有哪些要求?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8. 国家实行什么样的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9.各级政府、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过程中应该怎样发挥作用?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10.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什么样的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319721389[/lastedittime]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