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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凸显与反木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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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9 15: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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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管理者跟我控讨过差凸显这一法则,他们往往被管理学中著名的木桶理论所困惑,差异凸显是不是与木桶理相冲突呢?因为木桶理论教导我们要弥补短板啊?

事实上这些人混淆了这些理论的适用前提。

木桶理论指:成功者要保持持续成功,不能有明显的短板。这个理论认为木桶中能装多少水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板。

木桶理论指的是成功者,就是已经成功的人或企业要想持续成功,必须努力弥补短板的缺陷。

例如一位国家领导人已经是一位成功人士,他要想持续成功就必须成为全才,他必须既懂政治又懂军事,既懂外交又懂经济,否则若有一项弱项,就很难持续保持成功。

木桶理论的适用前提指的是那些已经成功的人,对于那些非成功或者后来进取者,并不适用。

反木桶理论:后进者要有突破,不能没有致命的差异。

对于那些尚未成功者,对于那些努力进取者,要想突破靠什么?绝对不是将自己变成一位全能的人,而是将自己的某一长板发挥到极致。

一个人能不能在写作上有所突破,要看他能不能将他的写作长板发挥得路够长,而不在于这个人是否能同时会解奥数难题;刘翔能不能成为跨栏冠军,在于他能否将两条腿奔跑的扰势发挥到极致,刘翔会不会弹钢琴没有关系。

从这个角度而言,绝大多数人这所以付出巨大妈努力仍未能获得成功,就在于他将人生的主要精力用丰弥补不足,而不是用在发挥自己的特色差异上。

弥补不足最多成为一位正常人,而很难成为一个成功者。正常人和成功者是两码事。

企业亦然。

发表于 2012-4-30 09: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的说

发表于 2012-7-16 14: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em155][em155][em155][em155]不是我不支持你的帖,是我一看见这么多字,我就头大,大,大,大,大,大,大!!!!!

[em162][em162][em162][em162][em162][em162]

发表于 2012-7-16 20: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也已经算顶帖了,支持小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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